今天是:
总务处 首页 » 学校管理 » 重要通知 » 总务处
打印文章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3月1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DJN-202417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计总收入:390万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月学校师生实际代伙总收入的24%(每人每顿餐标9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提供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磋商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2年28日至2024年3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六楼咨询处
联系电话:0514-82803560
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咨询处窗口报名。
报名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经办人报名须递交1)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开标室。
(二)响应文件接收人:张瀚心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江苏鼎坚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六楼开标室(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张瀚心               联系电话:0514-82803560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南侧
  1. 采购人: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皮市街15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其他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