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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预防校园欺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教办〔2018〕3号)和《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扬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扬教发〔2018〕25号)的文件精神,强化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处室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协调和组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主  任:俞俊(校长,负责人)
副主任:
徐萍(副校长) 黄向阳(副校长)  
袁海勇(东关派出所代表,法治副校长)
郑迎红(广陵法院少年庭庭长)徐颖(皮市社区主任)
委  员:
王继玉(安保处负责人,联系人)濮梅(学工处主任)
谢俊峰(教务处主任) 王咏(办公室主任)  
胡玲红(工会副主席)易卫东(总务处主任)
周杰(信息中心主任)陈恒年(食堂负责人)
胡金华(初三级部主任)鞠红军(初二级部主任)
宋扬(初一级部主任)鲍鹏灵(大队辅导员)
鲁仁伟(班主任) 蔡玉佳(班主任)颜春蓉(校医)
初二(12)班吴欣怡家长王园园、高锃涵家长周平香
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87225902  87116398
87222916  87225902  
三、工作安排
1.健全制度。制定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包括:(1)班主任、任课教师防治学生欺凌的岗位职责,(2)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4)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在制度中明确,班主任和级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工处牵头)
2.专题教育。学校要与全体家长、学生签订《预防校园欺凌责任书》。各班级迅速成立班级欺凌治理工作小组,邀请任课教师、家长、学生代表参加,班主任担任组长。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法制讲座、参观实践、班会、广播台、黑板报、手抄报、征文、承诺签名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要配合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校外专家、社区工作者到校开展防欺凌教育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学工处牵头)
3.加强监控。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措施。实施行政值班和安保人员校园实地走访和视频监控的双线巡查制,对人员少到的地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迅速汇报上级。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必须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学校对管制刀具、手机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每月进行清查。加强学校门口、院墙的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内和学生私自外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总务处牵头)
4.深入调查。学工处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每季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要特别关注以语言、网络等形式存在的隐性欺凌事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通过家访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班主任和校方调查处理问题要保护学生隐私,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学工处牵头)
5.家校合力。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未到校学生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学校。学校通过“家长学校”、QQ、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鼓励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学工处牵头)
6.规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欺凌事件确需复查的,由教育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学工处牵头)
7.学科渗透。学校加强开展课堂巡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各任课教师要把防校园欺凌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去。(教务处牵头)
8.完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教科研处牵头)
9.营造氛围。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戗牌、展板等形式生动活泼的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建成运行有效的校园防欺凌舆情处置机制。(办公室牵头)
10.考评问责。学生欺凌事件中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考评和年度考评。(安保处牵头)  
四、工作要求
1.细致部署。定期召开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欺凌工作扎实开展。(安保处牵头) 
2.强化督查。校园防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牵头部门必须对所负责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留痕管理。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门认真及时的做好书面总结和材料整理,汇总后由办公室根据工作方案逐项进行材料检查。(安保处牵头)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18年8月24日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