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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班主任岗位津贴考核发放方案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扬教人【200914号)和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任班主任的教师班主任工作方面实行单独考核,特制定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激发班主任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在尽职尽责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勤于钻研,勇创特色,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尽快建成一支品牌班主任队伍;同时进一步明确班主任工作的岗位职责,深入推进“精致化”管理,充分体现“多劳多酬,绩优多酬”分配原则。

二、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700/月班级。

三、津贴构成

基本津贴400/月,按月考核发放;班级教学质量奖(捆绑考核)1000/学期,按学期考核发放;班级管理质量奖500/学期,按学期考核发放。

四、发放办法

   (一)基本津贴

1.考核津贴:400/月,完成班主任基本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按月考核发放。

2.考核细则:

1)认真执行师德师风各项要求。班主任工作中有违反师德规定行为的,每次扣5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扣100元以上或全部基本津贴,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2)及时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偶发事件。如态度消极、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0元。如因班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出现重大偶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扣200元以上津贴或全部津贴,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3)班级出现学生因故未到校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要求及时向学工处、教务处书面上报,在部门领导的指示下进一步开展工作。形成流生,每一人次扣100元,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4)学生正常上学,班主任应按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早700前到班,晚本班学生放学后下班)。每月迟到早退2次以上,每次扣5元;经常性迟到早退达10次以上,扣200元。组织学生参加重大活动迟到早退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0元。

5)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事情。迟到、早退、做与会议无关事情每次扣5元,无故缺席每次扣20元。

6)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完成学工处及其他部门布置的各种任务,按时收缴各种材料。不能按时完成每次扣10元,长期不完成每次扣50元。拒绝接受学校合理性工作安排,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7)每周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未召开或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的一次扣20元。多次不认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4次以上),学期考核降等。

8)密切家校联系,认真开展“家访、电访、双休日督查”工作。家访次数未达到标准的,每少一人次扣10元,电访、双休日督查不达标准的酌情扣津贴。家访比例严重不达标准,学期考核降等。

9)认真落实班主任“六要”工程,并及时做好详细记录,每缺一项扣10元。

10)认真执行学校工作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如执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酌情每次扣20元,影响到学校工作和声誉的,后果严重的,每次扣100元以上或全部津贴,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11)班主任因故需请假,在向学校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基础上,须再向学工处请假,并配合学工处,协调安排好班主任工作。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20元。病事假及各种公假参照《教职工全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病假、公假2天以上,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20元;超过一周,按比例扣除;超过半月以上,除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津贴外,酌情按比例扣发学期考核奖。所扣部分由代班主任享受。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述条款原则相应酌情处理。

(二)班级教学质量奖

1.考核津贴:1000/学期,与班级教学质量进行捆绑考核后按对应考核等第发放。奖金分别为:(单位元)

A1500元;B1000元;C600元;D400元;E0元。

2.考核原则:以班级教学质量进行捆绑考核为主要依据,结合班级管理质量考核结果,班级管理质量考核结果为B等以下的,班级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获得B等以上。

(三)班级管理质量奖

1.考核津贴:500/月,对班主任班级管理质量进行学期综合考核,按考核等第发放。奖金分别为:(单位元)

A750元;B500元;C300元;D200元;E0元。

2.考核办法:

1)按照班级学期评比条例等细则,对班级管理质量进行学期百分制综合量化考核,考核内容及分值包括:班级常规考核汇总(25)、校领导巡查(10分)、师生家长问卷调查(10分)、班级活动评比(20)、班主任互评(10)、考核领导小组(25)。

2)根据综合量化考核得分,分年级以一定比例确定考核等第。

3)结合班级教学质量捆绑考核结果,班级教学质量捆绑考核结果为B等以下的,班级管理质量考核不能获得B等以上。

4)在每月考核中,有各种学期考核须降等情况的,班级管理质量考核降等处理。

(四)补充说明

1.有下列情况者,在当月津贴考核发放中酌情予以奖励,并在学期班级管理质量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

1)班主任主动承担公开班会课、对外开放活动、外出活动等学校工作,做出成绩,为学校赢得美誉的。

2)班主任工作中有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一定成绩,形成一定影响,并能得到推广的。

3)班级、学生、班主任在市级(含市直)以上竞赛中获得表彰,为学校增添荣誉的。

4)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验收、评比中,得到上级领导表扬,为学校争得美誉的。

5)在班主任工作中,有其他值得表扬和奖励的事情的。

2. 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因其他原因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学校有权适时予以解聘。被解聘者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工作中一票否决,其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降至E等。

3.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工处具体负责。

4.本细则从2009年秋学期执行。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