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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文件
扬田中发〔2019〕1号
 
扬州田家炳实验中学2019年
岗位设置晋升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可持续化,根据上级岗位设置工作文件和相关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2019年度岗位设置晋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1. 岗位晋升聘用条件(一)本次岗位晋升聘用对象及名额
    1.本次岗位聘用对象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工勤岗位;
    2. 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1人,六级岗位聘用1人;
    3.中级教师八级岗位聘用1人,九级岗位聘用6人;
    4. 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4人;
    5. 工勤岗位中级工聘用1人
    (二)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本次岗位设置晋升实施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非组织安排因个人因素调入(考入)的,两年内不能申报岗位晋升。
    2.参加岗位晋升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凡是近五年以来,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一票否决,不能申报高一级岗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违反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的。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3)有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基本价值观行为的,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4)出现教育教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5)年度考核、年度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按照2017年12月12日省人社厅、教育厅下发新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各等级教师岗位晋升的基本年限要求:
    (1)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5年以上;
    (2)副高级教师须受聘低一级岗位4年以上;
    (3)中级教师须受聘低一级岗位3年以上;
    (4)初级教师须受聘低一级岗位2年以上。
    4.任现岗位年限的计算:任现岗位以受聘(上级批复时间)后开始计算其中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实际年限。
    5.任现岗以来因各种原因长期在家休息已达两年以上的须在恢复正常在岗上班满两年后方能参加岗位晋升申报。因各种原因长期在家休息已达两年以上的,年限计算时,不计算其在家休息时间。近一年内因非产假等政策性休假因素长期在家休息达半年以上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6. 在有可聘岗位情况下,距离实际退休时间已不足两年的教工,坚持在岗且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可以优先申报高一级岗位(如有多人按距离实际退休时间近者排序)。
    7. 所有申报岗位晋升受聘的教师须承诺晋升受聘成功后五年内不得调离学校(组织安排除外)。
    四、岗位晋升聘用具体操作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晋升实施方案:学校根据当年度教育局最后核定的编制数,公布实际可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相关人员提交申请:教职工对照岗位条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报晋升岗位意向,并按要求填写《岗位设置晋升申报表》,随附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 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打分办法见“岗位设置晋升评分细则表”),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晋升聘用人员名单。
    5.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晋升受聘人员。
    6.公示拟晋升受聘人员。
    7. 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8.学校法人代表与晋升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晋升聘用基本形式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和有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采用个人申报、岗位设置晋升实施领导小组审核与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法。
    1.教职工申报岗位晋升必须填写《岗位晋升申报表》,明确注明申报等级,并随附与相应申报晋升等级对应任职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待岗位设置晋升实施领导小组审核以后归还教职工本人。
    2.岗位晋升聘用把握以下要求:
    (1)按照申报等级,从高到低审核,即从五级开始逐级向下考核,各级岗位数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2)符合晋升条件申报对象数大于可聘岗位设置数时,按照附件:《岗位设置晋升评分细则表》进行量化打分,择优晋升聘用。
    (3)符合晋升条件申报对象数小于等于可聘岗位设置数时,由领导小组审核聘用。
    (4)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的教职工,视为不参加本次申报。
    3.岗位晋升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教职工对晋升聘用工作持有异议的可以向领导小组如实反映情况。
    五、组织领导
    岗位设置晋升实施领导小组(13人)
      组  长:俞  俊
       副组长:徐  萍  黄向阳  徐发春
    成  员:部门(办公室、教务、教研、纪检、工会)同志及教工代表
    六、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2019年岗位设置晋升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19.1.4 学校公布岗位设置晋升实施方案
2019.1.7 申报人到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1月7日下午17:30,不报名认定为不参加此次岗位设置晋升
2019.1.10 申报人上交《晋升申报表》,根据《岗位设置晋升评分细则表》上交《自评表》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三项材料交至办公室,截止时间1月10日下午17:30,过时不提交材料,认定放弃此次岗位设置晋升
2019.1.11 领导小组组织评分
2019.1.12 领导小组根据评分和实施方案确定拟晋升岗位人员名单
2019.1.12-2019.1.17 公示拟晋升岗位人员名单
2019.1.18 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七、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如未遇上级政策性变化,实施过程中未发现重大不妥,民意也无重大意见,本方案将至少沿用三年。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岗位设置晋升实施领导小组。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19年1月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  
                                                
                                                                                                                                 共印1份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