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的质量和效益意识,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职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作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结合《省政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7〕75号)要求,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精神,制定我校职称评审方案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职称评审坚持四个导向
(1)重视师德表现
(2)强调班主任经历和实绩
(3)突出教学实绩
(4)体现政策倾斜
2.职称评审明确三项工作要求
(1)规范推荐上报程序
职称评审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2)严肃职称评审纪律
(3)明确职称评审权限
二、职评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晓林
执行组长:徐 萍
成 员:俞 俊 黄向阳 胡玲红 王 咏 谢俊峰 濮 梅 谢 韵 王 慧
冒蔚枫 单 高 李雪梅 朱 莹 王 齐
三、职称申报时间安排表
6.30 |
宣传发动,确定职称申报指标 |
7.5 |
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8:00) |
7.6-7.9 |
上交个人材料、填写相关表格、交个人相关表格(截止时间当日18:00) |
7.10 |
申报人员自评、外聘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打分 |
7.11-8.27 |
公开展示实绩 |
8.28 |
申报人员述职、全校教师民主测评 |
8.29 |
职评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申报名单 |
8.29-9.3 |
公示 |
9.4 |
送报教育局 |
注:报名、上交个人材料、填写相关表格、交个人相关表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上交,逾期视同放弃。以上日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