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校长室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2013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束玉良
成员:杨承久、俞俊、徐萍、黄向阳、谢俊峰、马越、胡玲红、朱晓峰
二、考核对象
本年度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三、考核等第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等第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报教育局嘉奖的人数不超过8%,记三等功的人数不超过2%。
四、考核办法
1.每位教职工都要按照考核要求写好年度个人自评总结,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紧密结合本职岗位,认真总结本年度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
2.在小组交流的基础上,根据优秀等第构成,各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出相应数量的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在推选拟确定优秀等第人员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考核该同志本年度的日常工作情况,坚决抵制“轮流坐庄”、搞人情关系等不正之风,真正把工作确实勤奋,业绩确实突出的同志推选出来。小组交流结束后,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撰写相关人员的考核意见。
3.校长由教育局统一考核。见习期人员和编外教师参与所在小组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第。
4.为了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文件精神,认真实行中层干部述职制度,中层干部单独成组考核。
5.凡是有严重违背《师德建设八不准要求》等规定的违纪情况之一者,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6.在各小组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行政会议提出拟定优秀等第的人员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汇总研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对拟确定优秀等第、报教育局嘉奖及记三等功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分组名单
初一年级:陶 晶 冒蔚枫 孙 棠 郑 莹 魏东平 徐 菁
王继玉 郭 璇 张 弘 扬 扬 曹 磊 陈 炜
窦秀萍 刘朝霞 宋俊之 汪振国 李 娜 吴 敏
石小幸 梅庆芳 刘 阳 袁忠玉 谈芙蕾 成玉玲
陈 洁
初二年级:姜阿琴 鞠红军 邵秀芝 鲍娟娟 匡莹萍 陈 力
鲁仁伟 张 俊 王燕叶 张 英 李 樱 田广萍
李雪梅 陈丽华 杨 洋 朱 莹 史燕菁 周 萍
甘文兰 吴向荣 吴 犇 孙永宝 祝丹青 刘婕敏
徐 晶
初三年级:王 齐 吴小芳 魏 玺 王 昊 陈 澄 周 杰
单 高 潘 阳 王 婷 陆红英 王 维 殷 俊
朱晓峰 俞 慧 张 勇 沈红梅 陆荣清 时 明
蔡 燕 朱莉莉 何寒松 曹 斌 梅小玲 曹 瑾
陈 静 谢 韵
职员组: 刘建祥 姜朝庭 潘 珵 居月华 黄 潢 颜春蓉
孟巧香 郭 平 朱小宁 殷京林 陈家宝 闵顺宝
管理干部:束玉良 杨承久 俞 俊 徐 萍 黄向阳 许颖华
宋 扬 谢俊峰 濮 梅 王 慧 马 越 王 咏
胡玲红 吴 皎
六、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元月6日 成立201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元月8日 校级领导班子述职、测评 元月10日 中层干部通个人小结 部门 地点 负责人 三楼会议室 束玉良 元月13日 全体教职工通个人小结,测评 初一年级 二楼小会议室 徐萍 初二年级 二楼大会议室 黄向阳 初三年级 三楼会议室 俞俊 教辅人员 教师阅览室 杨承久 元月14日 考核领导小组会议 元月15日 考核结果公示 元月20日 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