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项目 | 公示内容 |
目标任务 | 1、办学方向、办学理念符合《义务教育法》要求; 2、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的“五严”规定和扬州市教育局的“八禁”规定; 3、杜绝乱收费和强制服务并收费,确实减轻家长负担; 4、严格遵守扬州市教师“八不准”规定。学校不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办班,坚决查处从事有偿家教和私自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课的教师; 5、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服务承诺 | 1、学校进行阳光招生,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外来就业人员子女与所在地学生享受平等待遇; 2、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扶贫救困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帮扶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不使一个学生因贫掇学; 3、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保证每节课的教学质量; 4、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事项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实行“阳光工程”;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各种收费及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的审计监督,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合规,不设“小金库”; 6、加强学校安全与稳定,确保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杜绝发生重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7、家校沟通渠道畅通,实行家访全覆盖制度和教师与家长信息反馈制度等。 |
服务规范 | 1、建立建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服务规范。并在相应场所长年公示; 2、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学为人师,身为世范”的要求,对照自己的言行,并影响其学生,领导干部要当好教师表率,教师要成为学生楷模,努力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和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把“服务中心、办事文明、管理高效、服务优质、廉洁自律”等要求理解透彻,并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校、部门和个人工作的标尺,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服务教育、服务学生、服务家长,以其实际行动体现爱岗敬业和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应有作为。 |
惠民兴措 | 1、高质量开展皮市社区学习辅导站工作,选派责任心强、态度好、水平高的名师座堂为学生和家长解难答疑; 2、免费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 3、组织义工队免费为社会、家庭服务。 |
特色服务 | 1、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每班学生数不超过35名; 2、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能力,为学生提供近20门校本课程,使每个学生有一个兴趣爱好; 3、关心留守学生,免费为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午休场所并安排教师管理; 4、开展家长学校,义务为家长提供教育教学咨询和辅导。 |
创建措施 | 1、制定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及时公示创建进程;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有效、高效运转,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并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