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2-03-13 09:22 信息来源:扬州田家炳中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本次展演活动圆满成功,特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地各有关学校认真研读《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将本地本校最优秀的教师论文、学生音乐美术作品推荐参加省展演活动。
2.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为推荐单位,所推荐的教师论文、学生音乐美术作品(光盘)须于2012年3月底前报扬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地址:扬州市淮海路54号,邮编:225009。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yztwk@yahoo.com.cn。
3.市教育局将于4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对论文、节目、作品提出修改建议,6月下旬进行全市参评节目、作品集评比赛,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全省8月份的集中展评。
希各地各学校以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结合“运河情”第五届市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体育与艺术“2+1”工程的实施,使“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基。
扬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