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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我市在2005年启动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0年在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职业学校全面实施体育与艺术“2+1”工程,总体要求以开设课程为保障,以项目活动为依据,以督查检查为手段,以凝炼精品为目标,不断创新校园文体活动模式,努力让学生感受兴趣美育,快乐体育,力争培养学生人人拥有两项终身进行体育锻炼的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全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课程化
切实将体育与艺术“2+1”工程融入学校课程实施之中,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开发校本课程,将体育与艺术“2+1”工程活动主题化、系列化、校本化、常态化,按课程的形式进行管理和实施,并在实施中不断丰富与完善。校本课程开发要体现三个结合,即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与教师体艺特长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相结合。
二、流程规范化
进一步统一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实施流程,按照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学生选项、学校汇总、编制计划、开展活动、检查督导、质量检测、项目认定、总结考核等工作流程规范制定实施方案。各学校要将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在校园网公布,确保实施学校面、学生参与面达到100%。扎实开展活动,根据学生的选项逐人定时间,定项目,定内容,定地点,定辅导教师,并做好活动过程记录。扎实做好学生技能认定,严格执行项目要求和评价标准。
三、项目精品化
进一步加强体育与艺术“2+1”工程项目研究,按照“重普及抓提高、重数量抓质量、重参与抓精品”的要求,精心打造学校品牌项目,不断凝练项目特色品牌,放大项目特色品牌效应,努力实现“区域有特点、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的目标。同时,结合区域地方传统特色,进一步弘扬民族体育、艺术项目,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学生喜爱并终身受益的学校体育、艺术精品项目。
四、制度保障化
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根据工程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所建设,加大体艺器材配备更新力度,加强体育、艺术教育师资配置。要建立工程激励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体育与艺术“2+1”工程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始,体育与艺术“2+1”工程实施情况与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挂钩。
五、督查经常化
进一步重视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质态,通过专项督查,注重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督查相结合,扎实开展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实施情况督查工作,将体育与艺术“2+1”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并与各类评优评先工作挂钩。
六、实施公开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学校精选体育艺术项目,研究制定县级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各学校要结合校情实际拟定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的评定办法,做好考核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将学生参加项目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地有关体育与艺术“2+1”工程的实施方案、各学校有关评定办法、开设项目、学生选项等情况,及时在各级《教育网》、校园网公布,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体育与艺术“2+1”工程真正成为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载体。
今年将开展扬州市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的评选工作,首批示范学校评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如下:各县(市)各推荐2所学校,各区各推荐1所学校,市直符合条件的学校可自荐。推荐、自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材料报送地址:扬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2.扬州市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评选要求
      3.扬州市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校体育  “2+1”工程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新源县教育局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2:
 
扬州市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首批共评选扬州市学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10所左右。
二、评选范围:在实施体育与艺术“2+1”工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
三、评选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为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须于11月30日前报扬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同时通过Email:yztwk@yahoo.com.cn报送电子稿,联系电话:87361113。
四、申报材料
1.总结材料(含文字、活动过程或成果光盘)
2.扬州市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
五、评选办法: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直学校自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业教师实地评估,公布示范学校名单。
六、评选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实施体育与艺术“2+1”工程列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实施工作方案并在校园网公示。
2.学校分管领导熟悉体育与艺术“2+1”工程,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详实的实施保障措施。
(二)条件保障
1.专业师资配备达标,能发挥各学科教师体育艺术特长积极参与体育与艺术“2+1”工程工作,鼓励教师参加体育、艺术业务技能培训。
2.有能满足学校课堂教学、实施项目、特色打造、展示活动等体育与艺术“2+1”工程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三)课程保障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上足体育、艺术学科课程和专项训练。体育与艺术“2+1”工程项目设置科学合理,能按照体育艺术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学辅导效果良好。
2.体育、艺术类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有过程性评价及终结性评价记录,体育与艺术“2+1”工程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四)工作实效
1.每年举办校园体育艺术节,定期举办小型、专项体育艺术竞赛活动,且形式多样、管理有序、无安全事故。
2.全校体育与艺术“2+1”工程项目开设在6项以上,学生参与面达90%且掌握技能效果显著。
3.积极研发体育与艺术“2+1”工程的校本教材,项目开设、艺术体育百人团队展示具有学校特色。
4.学生体育、艺术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经验在县级以上推介。


 

附件3:
 
扬州市体育与艺术“2+1”工程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公章)
分管负责人
 
职务
 
分管年限
 
总结材料
(详细总结材料请另附并盖公章)
课程开设
情  况
每周开设体育课(  )节,音乐课(  )节,美术课(  )节:
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小时,活动时间(   ),是否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和活动场所(   )。
全校已开设“2+1”项目内容、学生选项情况
 
学生(体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情况
 
学校特色
 
学校自评
等级
优:
良:
中: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  见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