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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教办函〔2022〕35号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文旅教育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以下简称《支持计划》)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4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1.申报范围。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特教,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申报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市推荐指标16人,其中中职3人。各地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时需综合考虑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分布,每学段不超过1人,副校级领导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中小学校人选,中学教师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不少于360学时/学年,校(园)领导不少于160学时/学年。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
2.中等职业学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产教融合、教研结合,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360学时/学年,校级副职领导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天/学年。
3.学校(幼儿园)现任正职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副职领导不超过入选总数的15%。
4.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特级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须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公示,公示材料由学校拍照留存。
2.初评推荐。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3.市级遴选。市教育局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地各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地区,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或减少推荐名额。各地各市直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一)书面材料。包括:
1. 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
2. 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3);
3. 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以上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电话:87360020,邮箱:87361109@163.com。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