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润三月,雷锋在身边。在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争当新时代好少年,扬州田中于3月9日组织田中阳光志愿者进行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共分为三组,第一组由王继玉老师带队,进入皮市街进行《扬州市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知识宣讲;第二组由鞠红军老师带队进行“安全出行,骑行戴头盔”的知识宣讲;第三组由陈洁老师带领,进行打扫皮市街区劳动志愿服务活动。
第一组阳光志愿者们在王继玉老师的带领下,向皮市街居民宣传《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相关条例:在他的组织下,志愿者们担当扬州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向古巷居民积极宣讲“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提倡的文明生活新风尚,当文明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礼。
第二组阳光志愿者们在鞠红军老师的带领下,向扬州市民宣讲“安全出行,骑行戴头盔”的相关知识。并向家长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责任。
在田中阳光志愿者的志愿宣讲下,许多在骑行时不注意佩戴头盔的市民和游客,意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第三组阳光志愿者由陈洁老师带领,皮市街游客量较大,游客们品尝扬州特色美食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食品垃圾。志愿者们来到皮市街,拿起扫把为街道清理垃圾,用抹布擦拭皮市街上具有扬州特色的宣传板,用志愿服务将“爱护环境,文明出游”的观念深入人心。
微光虽小可成炬,雷锋精神代代传。在雷锋月中,扬州田中通过一个个学在经常、融入日常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田中学子积小善,成大德,让雷锋精神照亮前行的道路,让志愿精神点亮青春的梦想。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保护环境的意识,把学雷锋、树新风真正落到实处,在全校掀起了自觉实践雷锋精神的热潮,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