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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发展团员规程

一、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上“少年团校”

1.初二、初三年级,每学期推荐一批优秀少先队员到“少年团校”。少年团校授课时间为四讲,每讲40分钟,邀请党团、员为学生授课。

2.已经成立团支部的年级,由团支部推荐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再统一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上报校团委;没有成立团支部的年级由班主任推荐,年级组长统计上报团委。

二、团员发展对象的推荐:

1.推荐资格: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成绩良好、较高的思想觉悟、对团组织的衷心热爱。

2.已经成立团支部的年级:

1)由团员推荐、团支部书记把关名单到团委;

2)团委将名单上报到班主任老师处审核,班主任老师和年级组长讨论后向任课老师征求意见(至少三人),上报团委。

3)团委下发“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表由团支部书记保存,逐步填写,自发表之日起考察三周左右,第四周将表格填写完整。期间团支部书记或团委抽取学号召集小型座谈会了解该同学情况。

4)团支部书记交表格到团委,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下发入团志愿书。

5)三天内填好入团志愿书,团支部书记收齐,报告团委,并报告审批大会时间。

6)团委安排团委委员参加支部审批大会。注:邀请推荐对象班级入团积极分子2名列席审批大会。

3.少先队推优入团(没有成立团支部的年级):

1)根据少先队大队部组织的高年级中队与低年级中队结对的情况。低年级中队辅导员向高年级团支部推荐优秀入团积极分子参加高年级团支部活动。

2)结对班级团支部与低年级中队辅导员共同确定推荐名单。由结对班级团支部书记上报团委。

3)团委下发“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表格由推荐发展对象保存自发表之日起考察三周,第四周开始填写表格,交年级组长。期间团委安排团委委员召集小型座谈会了解该同学情况。

4)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议,确定发展对象名单。下发入团志愿书。

5)三天内填好入团志愿书,由结对团支部书记收齐,上交团委,团委确定并通知审批大会时间。

6)推荐对象参加结对团支部审批大会,注:邀请入推荐对象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2名列席审批大会。

三、每学年发展新团员时间

1.第一学期10月份考察,12月发展。

2.第二学期3月份考察,5月份发展。

苏公网安办32109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