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田家炳学校优秀德育教师奖励计划
一、背景宗旨
在不断追求卓越教育的新形势下,设立“优秀德育教师奖励计划”的目的是践行田家炳先生所说“中国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为发展教育不断创新路径,为发展教师不断添砖加瓦,提升田家炳学校师资队伍水平,打造田家炳学校的金字招牌。同时,在开展“江苏省田家炳学校优秀德育教师奖励计划”工作的过程中取得经验和成效,有力推进其他省份和地区在学校校名规整(即只用田家炳中学一个校名)的前提下,逐步开展田家炳学校优秀德育教师的奖励。
二、奖励对象
1.奖励对象为江苏省田家炳学校教师。
2.奖励对象为在学校努力践行德育为先,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德育教师(以班主任为主)。
三、奖励名额和奖项
1.每校教师人数100人或以下,享受1个名额; 教师人数100人以上,200人或以下,享受2个名额; 教师人数200人以上,最多享受3个名额。
2.每名获奖教师将获颁奖状和奖金人民币5000元。
四、奖励条件
受表彰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奖励对象原则上工作年限必须在五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在学校最少有三年教育教学经历。奖励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1.在教育学生,开展学生思想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成绩突出者,指导学生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获得奖项;
3.在努力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秀者,能完成循环教学,并且学生成绩在平行班中处于领先位置;
4.在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方面有显著成果者,有优秀教育教学事迹、经验在市以上级别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交流,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或在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5.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感人事迹者,并得到师生一致认可、称赞。
五、评审审批
1.校内评审
(1)每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各校广泛发动教职工申报或推荐,以教师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年级部推荐相结合;
(2)上交相关材料至教师发展处;
(3)全校公示申报名单;
(4)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校长、中层、教研组长与教师代表等构成),评委会根据实际材料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从严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审查、审批。确定初选名单,并全校公示一周;
(5)公示结束后形成上报表彰名单。
2.江苏省田家炳学校理事会审核
各校原则上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向江苏省田家炳学校理事会提交学校申报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报表及各项获奖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理事会成员认真进行材料审核,并在七月份将评审意见和详细材料上报田家炳基金会。
田家炳基金会相关机构审核批准后,学期末向江苏省田家炳学校理事会通报审核结果和表彰决定,并于次年年会上宣布获奖名单,并发放奖状、奖金,邀请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宣传推广
1.各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隆重举行“田家炳学校优秀德育教师奖励计划”表彰活动,邀请当地媒体、行政部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表彰活动。
2.各校根据自身情况将获奖老师的先进事迹材料放入德育校本课程中,并在校刊、校报上分别刊载相关老师的论文或作品,也可专门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在全校和当地进行宣传。并将获奖名册、材料文本报田家炳基金会、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3.获奖教师优秀代表须在每年一度的江苏省田家炳学校年会上展示教学示范或介绍育人先进经验,并向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扩大宣讲、推广范围,成绩突出的优秀德育教师的先进事迹可以在江苏教育电视台进行宣传交流。
4.建立获奖教师联盟和QQ群组,不定期举办教师经验交流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七、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田家炳基金会、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江苏省田家炳学校理事会。
201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