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扬教工委发〔2020〕2号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党组织,各相关院校党组织: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拟制本地本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和各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24日前,市直各学校、各相关院校于开学后一周内将工作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市委教育工委。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做好所属学校教育培训方案和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联系人:陈月明,电话:87368676,邮箱:2605574165@qq.com
杜晚林,电话:87361121,邮箱:26004110@qq.com
(此页无正文)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2020-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2020-2023年党员教育
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9-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2020〕6号)要求,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拟制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首要的政治任务,以坚定党员信仰、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作用发挥合格的党员队伍,为办高品质教育、建高品质学校提供坚强保证。
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结束,有计划分层次开展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把全市教育系统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形成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二、重点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各地各校党组织要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理论宣讲、集中轮训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各地各校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基层说”“总书记的这句话让我最受教育”等学习交流活动,明确相关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2.注重搞好结合,提高学习质量。基层党组织要将学习培训与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学习计划的落实。各地各校举办的各类党员和干部培训班要安排1/3以上的时间学习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班子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要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要与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在学习教育中忆初心,在赶学先进中悟初心,在攻坚克难中践初心,在廉洁从教中守初心,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3.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启发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动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大力选树和宣传学懂、弄通、做实的先进典型,特别要善于挖掘身边典型,大力营造“树典型、学典型、做典型”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政治引领,常态长效开展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的基本任务,结合各地各校工作实际,用好现有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常态长效开展系统的教育培训。要加强仪式感教育,在入党宣誓、政治生日等工作上,规范流程,注重成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七一”前要组织党员开展“四重四亮”活动,国庆前要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充分激发全体党员爱党爱国的热情。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周恩来精神”、基层干部学赵亚夫、广大党员学王继才活动,要用好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锻炼党性,传承红色基因。
(三)紧盯根本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始终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人。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以争做“四有”教师为目标,做好学生“引路人”。
三、培训对象
1.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等为主要内容,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务干部的政治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实用知识培训,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扬州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加强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2.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教师党员突出政治信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学生党员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在校大学生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正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其模范作用。
3.新党员和流动党员。新党员以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教育培训重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各参加1次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流动党员以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规矩等为教育培训重点,引导其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四、培训方法
1.不断完善组织形式。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要统筹抓好本地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各院校、市直各学校要重点抓好本级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各地各校要通过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契机,抓实集体学习、研讨交流。要发挥党课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要积极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鼓励普通党员讲党课,促进共同进步。要落实“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开展集中活动,并把教育培训作为活动的“必修课”。要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切实加强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实践教育和案例培训,提高教育培训效果。要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开展个人自学,积极拓展学习渠道,广泛开展“学习之星”评选、学习心得展评等活动,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2.提高在线学习质量。充分用好“共产党员”“学习强国”“江苏先锋”“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江苏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扬州党政干部网上学习城”“扬州市公务员学习网”等平台,继续推进在线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在线教育的管理、督查、学时考核登记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网络化,遴选优质师资、精品课程教案,不断丰富网上学习资源。要用好校园网络,着力打造“两微一端”、智慧党建特色品牌,设立党员教育培训专刊、专栏,不断提高校园网络的使用效率。
3.优化整合培训资源。要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地建设,完善硬件设施,营造学习氛围,不断加大场地使用力度。要大力培训选树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并持续做好宣传工作,持续拓展“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大道理”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典型力量。各校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鼓励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积极开发精品教材和精品课程,构建党员教育培训的特色讲师力量。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严格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实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且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研究教育培训计划,主动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要严格遵守省、市两级文件规定,加大体验式、模拟式、案例式教学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专题班次的培训效果,不断强化培训纪律。
五、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听取1次专题汇报,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部署、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各校要将党员教育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3.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员述学评学考核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市委教育工委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做好年度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2021年中期检查评估和2023年全面考评的各项工作。
各地各校党组织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教育工委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